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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鲁交界地区成品油价格上调
  来源:    日期: 20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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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月19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月20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每吨均提高35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080元和7330元。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提高后的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8495元提高到8845元,每升由6.34元提高到6.60元,上调0.26元;0号柴油由每7745元提高到8095元,每升由6.68元提高到6.98元,上调0.30元。

    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省物价局同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通讯员:孙发光)

 
 

编辑:台儿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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