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域频道 > 2010tez > 2010科教文卫
新闻搜索
 
省教育厅语委领导在区实验小学进行语言文字工作检查
  来源:    日期: 2010-12-29     
发表评论】【打印本稿【收藏本页】

   本网讯:12月22日,山东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一行领导,莅临区实验小学对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区政府副区长张德琦及市、区教育局有关领导同志陪同检查,检查团通过实地查看校园、查阅档案、教师座谈、学生问卷及口语交流等形式进行全方位考核,并针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检查组领导一致认为,台儿庄区实验小学在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方面,工作扎实,效果良好,达到省级标准。

   在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方面,区实验小学具有优良的传统。学校历来重视和发挥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学生的素质培养目标结合起来,与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与校园文化结合起来,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使学校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方面有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学校多次在市、区举办的小主持人大赛、演讲比赛、讲故事比赛、硬笔书法比赛等多项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近百余名学生获个人奖项。在枣庄市“庆六一”讲故事大赛中,实验小学李婳婳、张子涵两位同学在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分别获得小学组一等奖;在枣庄市首届“新华书店杯”经典诵读和演讲比赛中,学校庞晨斐同学演讲的《爱的容颜》荣获一等奖;在市、区两级中小学诵读比赛中,学校获得区优秀组织奖,经典诗词诵读获区一等奖、市二等奖;在今年全区教师节庆祝大会文艺汇演中,实验小学师生表演的诗朗诵《让爱洒满校园》、《老师妈妈》等获得最高奖。(郭允东  贾传武)

 
 

编辑:台儿庄新闻网

发表评论】   【打印本稿】   【收藏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 下一篇:
枣庄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枣庄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枣庄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枣庄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枣庄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枣庄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枣庄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枣庄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