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更好地督促和指导基层党委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台儿庄区在完善、加强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十项”制度的基础上,从今年起又建立了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派员参学督学”制度,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党委(党组),开展有计划的督导与旁听活动,促进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参学督学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参与督导全区各基层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集中学习活动。按照规定,各基层党委中心组按照每月学习计划,结合阶段性工作任务,确定学习主题,并提前一周上报当月集中学习方案,确定学习具体内容,报告集中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主持人、中心发言人、讨论题目等相关资料。参学督学组将根据各基层党委(党组)上报的当月集中学习安排,不预先通知、不定单位、不定期次、不定人员,随机到基层党委参学督学。参学督导人员参与学习全过程,观摩、记录、审查学习程序、环节、质量,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并留存相关资料。参学督学组,以适当的方式向党委(党组)中心组及时反馈理论学习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并把参学督学结果作为年终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结果不达标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建立派员参学督学制度是深化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强化中心组学习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派员参加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有利于理论学习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情况,从阅读书面材料转变为实地感受体验;有利于加强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管理力度,从集中性的检查转变为经常性的督促,使学习中的不足之处得到了及时补充和完善,好的经验做法得到了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发挥对各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工作的指导作用,从被动地解决问题转变为主动地帮助提高,从而有效地促进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在理论学习上扎扎实实地落实“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总要求,让理论学习真正起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工作”的作用,进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