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村里的事怎么办、由谁说了算、集体的资产怎么管、钱怎么花?在农村,这些问题关乎全体村民的亲身利益。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在认真总结推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条件较成熟的村探索开展以“群众说事、党员理事、干部干事、监委管事”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委员会新机制,普通村民当“监委”监督村两委的事务,在“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的同时,充分保障了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确保了民主议政、民主管理制度的推行和落实。
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具有一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水平,协调议事能力强,公道正派热心村级事务,有群众威信,并且自愿无偿为群众服务的本村村民,经村民推选,由村民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其职责是参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等村务财务运行情况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与建议,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村委会擅自作出决定的,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群众要求办的公益事业、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稳定四个方面和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处置,农村道路及水利建设等问题监督实施,并就村民提出的疑问进行相关的解释,让群众明白。
今年以来,该镇民主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件12件,化解矛盾6起,村民说:“村里的事由监委会监督实施,我们更放心了”。镇领导说:“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使村级重大事项,大量矛盾,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实现了村里的事由村民说了算,政府也省心了,社会更和谐了。(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