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山亭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直各企业,区武装部:
为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调整山亭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现将全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办事机构和职责公布如下:
一、山亭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名 誉 主任:董沂峰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主 任:李红民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刘志才 区委副书记
副 主 任:孙建民 区政协主席
王家云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丁秀启 区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
李 勇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程海涛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孔祥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毕志伟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马宏伟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柴正民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马德国 区人武部政委
刘 巨 区政府副区长
魏延顺 区政府副区长
李 霞 区政府副区长
孙友华 区政府副区长
张秀启 区政府区长助理
委 员:孙远秋 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 东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朱道来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党史办主任
张新华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满孝东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太星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牛逸群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
董宝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广电局局长
冯统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局局长
高 洁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山亭周讯社社长
王明翰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 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付华 区档案局局长
田中民 区老龄办主任
张志平 区总工会主席
高 华 区妇联主席
李 杰 团区委书记
侯成祥 区科协主席
丁士春 区残联主席
张树国 区建设局局长
彭庆辉 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韩西荣 区财政局局长
郭长友 区农业局局长
秦敬国 区经贸局局长
陈忠科 区发改局局长
宋文忠 区教育局局长
李宗华 区体育局局长
董宏意 区司法局局长
张学全 区环保局局长
张庆华 区民政局局长
刘向民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焕昌 区工商分局局长
郑 超 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局长
关继标 区卫生局局长
贾广平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黄玉强 区交通局局长
甘以诺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林 森 区科技局局长
王文斗 区林业局局长
巩光彦 区统计局局长
贾广灿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绪刚 区规划分局局长
黄荣彬 区国税局局长
李学军 区地税分局局长
韦德忠 区邮政局局长
唐永平 区旅游局局长
姜存磊 区供电局局长
王德英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褚庆堂 区网通公司总经理
宋宜峰 区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
王兴亮 区联通公司总经理
张 奇 区电信公司总经理
单立忠 山城街道党委书记
鞠金河 西集镇党委书记
张壮伟 桑村镇党委书记
王兆海 城头镇党委书记
宋振华 冯卯镇党委书记
赵爱云 店子镇党委书记
任为哲 水泉镇党委书记
徐庆勇 徐庄镇党委书记
孙中川 北庄镇党委书记
焦 鹏 凫城乡党委书记
二、山亭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和职责
山亭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下设政务环境工作组、法治环境工作组、市场环境工作组、人文环境工作组、生活环境工作组、生态环境工作组6个工作组和创建活动办公室。
(一)政务环境工作组:程海涛同志兼任组长。牵头单位:区纪委。主要负责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法治环境工作组:柴正民同志兼任组长。牵头单位:区政法委。主要负责创建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三)市场环境工作组:王家云同志兼任组长。牵头单位: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创建规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四)人文环境工作组:李霞同志兼任组长。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区文化局、区体育局。主要负责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五)生活环境工作组:孙友华同志兼任组长。牵头单位: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局。主要负责创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六)生态环境工作组:魏延顺同志兼任组长。牵头单位: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七)创建活动办公室:毕志伟同志兼任主任。牵头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创城工作指导、协调和督查;编制创城工作规划、计划;筹备创城工作委员会日常会议;协调调度各工作组、各职能部门工作;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起草综合材料,编发简报;制作安装创城工作宣传牌;管理创城工作档案材料;协调接待上级调研、检查,安排迎检工作;完成创城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