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5月25日讯(通讯员 王雷)4月23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公安分局西集派出所将私存炸药的刘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连日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公安分局西集派出所为确保辖区的治安稳定,确保三夏生产的顺利进行,在干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上,抽调专人加强了辖区的巡逻防范工作力度。一日晚上9点多钟,巡逻民警巡逻至一村头时,发现不远处的山角处有一人走走停停并不时向四下张望形迹可疑,便分成3路向两人合围,在山中一石塘坑内将意欲逃窜的刘某某抓获,当场收缴黑火药1千克、导火索8米。
经询问得知:家住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的刘某某(男、41岁)在某采石厂工作时,利用工作之便偷偷将采石放炮剩余的1千克黑火药和8米导火索带回家中,私自存放在家门前一个玉米秸堆里。一日夜,刘某某趁夜色将私自存放的炸药和导火索取出准备到山中偷偷放炮采石。所幸被巡逻民警及时发现,消除了隐患,避免了一次事故的发生。
走进拘留所的刘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