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千余万实施16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2016-12-05 来源: 枣庄日报 作者: 李明

  本报滕州讯 今年以来,滕州市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全力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截至目前,该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达到7093万元,实施项目16个,年内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6个。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是实施农业综合改革的主要目的,该市结合上级政策和农业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具体分析推进措施,对实施的各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县级报账制、项目公示制、工程监理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按照严密的规章程序,做好项目规划和准备工作,建立项目库,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此外,严把规划设计、标准质量、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关口,细化实施方案,邀请技术专家进行现场勘测设计、评审论证,保证项目选择的科学性。

  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各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提升。与开发前相比,轮灌周期由10至15天,缩短到6至8天;灌溉水有效利用率由60%提高到80%以上,每亩灌溉节水30多立方米,节电3至4千瓦时,费用由每亩18元以上降到每亩12元左右;土壤有机质含量由开发前的1.08%增加到1.18%;林木覆盖率由10.6%提高到18.4%。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每个项目顺利推进。其中,滕州市农业开发办承担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项目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和建成项目运行管理,监理单位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投资规模。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严格执行财务决算制、质量保证金制、工程移交管护制,确保国家项目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率和长期效益。

  (记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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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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