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破获5起电动车被盗案 追回五辆电动车

2017-02-09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杜洪雷

  2月7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山城派出所将破案追回的3辆电动三轮车和2辆电动自行车全部退还给车主。至此,发生在山亭辖区的5起盗窃电动车案件全案全结,并带破了发生在微山县的系列盗窃电动三轮车案件,及时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蟊贼专偷电动三轮车

  时间回溯到2016年10月25日。家住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办事处的李大妈吃过早饭,喜气洋洋驾驶着新买的电动三轮车前往贵诚超市购置日常生活用品。她在超市里逛了不到10分钟,就选好了要购买的大米和鸡蛋等物品。当她一走出超市,就发现停车位上的电动三轮车不见了。

  李大妈跑遍了超市门前的小广场,也未找到自家的电动三轮车。花7800多元钱刚买了不到一个月的电动三轮车突然没有了,李大妈甭提有多心痛了。情急之下,她拨通了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山城派出所的电话报了警。

  山城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赶到现场展开工作。就在民警们紧张梳理侦查破案线索之时,该所又接到群众在超市门前丢失电动三轮车的报警电话。

  按图索骥锁定盗车贼

  针对辖区接连发生盗窃电动三轮车案件的情况,山城派出所民警不分昼夜调取大量的视频监控资料,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地点、作案手法、作案时间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敏锐发现这几起盗窃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案件存有不少相似之处:犯罪嫌疑人均乘坐公交车在山亭区驻地的大型超市附近的站牌前下车,盗窃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成色较新,盗窃得手后嫌疑人都是逃往了滕州方向。

  由于犯罪嫌疑人的面部特征不明显,一时难以通过作案时的视频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参战民警果断改变侦查思路,认真梳理所有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被盗后的行驶路线视频信息。经过对大量视频图像的分析比对,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作案后,将盗得的电动三轮车骑到滕州市一市场附近的车辆寄存点寄存,然后才只身离开。

  等到第二天清晨,犯罪嫌疑人再将盗窃的电动车三轮车骑到滕州汽车站附近卖掉。山城派出所的民警们顺线追踪,昼夜轮流蹲守,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名叫刘某某,现在滕州市区一市场附近租房居住。

  缜密布控抓捕嫌疑人

  民警们在破获案件的同时,想方设法最大程度挽回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民警们在密切注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动向的同时,开始紧锣密鼓摸排他的销赃渠道。原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每次盗窃电动三轮车后,都与家住邹城市销售电动车的闫某某联系。闫某某一大早乘坐公共汽车到达滕州市长途汽车站,两人约定在汽车站西侧的施工工地附近进行交易,闫某某再将电动三轮车骑回邹城市卖掉。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和闫某某曾受过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民警们分析,如果先抓捕其中一个嫌疑人,极易引起另一个嫌疑人的警觉。于是,民警们决定抓住最佳时机,稳妥将2名犯罪嫌疑人同时一网打尽。

  2016年12月30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山城派出所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将于12月31日去微山县盗窃电动三轮车,并与犯罪嫌疑人闫某某约定盗窃后即刻进行交易。12月31日,山城派出所民警按照既定方案采取行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三个抓捕小组,一组抓捕刘某某,一组抓捕闫某某,一组作为增援机动力量。

  2016年12月31日上午10时许,早已守候在104国道滕州与微山交界处路段的抓捕组民警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踪迹,他正驾驶盗窃来的电动三轮车赶往和闫某某相约交易的地点。抓捕民警果断拦停了刘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当场向他亮明了身份,将其人赃俱获。民警们马上向另一组抓捕民警通报情况,将在滕州市春滕路等候交易的闫某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闫某某供认了犯罪事实。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待,他除在枣庄市山亭区实施盗窃作案外,还在微山县盗窃电动三轮车3起。刘某某盗窃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均转手卖给了闫某某销赃。

  目前,刘某某因涉嫌盗窃、闫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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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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