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没放完明年少买点 存储要远离明火

2017-02-15 来源: 枣庄晚报 作者: 苏羽

  晚报讯 (记者 苏羽)“过完年了,家里还剩不少没放的烟花爆竹,扔了可惜,放到家又怕不安全,真是愁人!”13日,家住市中区立新小区的市民梁女士说。市消防部门工作人员提醒,销售点的剩货由专业公司回收,个人手中的烟花爆竹存储要注意远离明火。

  家住朝阳小区的市民秦先生看着家里剩下的烟花爆竹犯了愁,他说:“家里老人年前买了一些烟花爆竹,我们正月十五晚上把烟花都放完了,鞭炮还剩下好几挂。我们去销售点,人家不给退要是有个地方能回收就好了。”对此,市中区解放路、胜利路及青檀路上几家烟花爆竹零售点摊主都表示,售出的烟花爆竹不能退。胜利路一烟花爆竹销售点销售人员表示,市民要退的烟花爆竹因来源不容易确定,回收有可能遇到伪劣产品。另外,市民买回家的烟花爆竹,由于存放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损坏,没办法二次销售或退给批发商,这也是他们不接受退货的原因之一。

  元宵节过后,原本散布在大街小巷的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点已陆续收摊。这不,胜利路一家有门店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老板正往屋里搬未销售出去的烟花爆竹,他说,今年提倡少放炮少雾霾,生意相对前几年来说差一点。农历正月初八以后,买烟花爆竹的人明显减少,直到元宵节前才稍微好些,现在还剩下几千元的货没卖出。好在他和批发商签订了合同,没卖完的烟花爆竹会由批发商回收并进行封存。

  零售商的余货有了出路,那市民手中的烟花爆竹怎么办呢?对此,市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还没有相关规定,没有统一的处理途径。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建议,对于普通鞭炮,可以采用水浸法,将其泡透后剥开外皮,把火药做掩埋处理;对于一些大个头、精包装的烟花、礼花,应先将其浸潮湿后再拆卸,同样要将其火药做掩埋处理。如果想少量存放鞭炮,一定要远离火种或取暖器等发热的地方,不要放在厨房等易引发火灾事故处,离家时把门窗关好,防止飞来火种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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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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