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滕州搭建信息平台 商品价格“全知晓”

2017-06-01 来源: 枣庄晚报 作者: 苏羽

  晚报讯 (记者 苏羽)“今天茄子市场均价每斤1.5元,西红柿每斤1.8元。”打开“手机价格通”软件,市民菜篮栏目显示。5月25日,从我市“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推进会上,记者获悉,手机价格通”软件是由滕州市物价部门开发的一款手机查价客户端,为市民搭建了了解市场物价的信息平台,分为超市价格、药品价格、市民菜篮、滕州物价、公交线路、价格举报等8个栏目,市民还可以进行商品条形码识别、模糊价格查询简单易用。

  “以前因为不同市场的商品价格不同,加之价格信息又相对闭塞,老百姓买东西都要去不同市场货比三家。现在价格信息都透明了,老百姓想买什么,通过手机软件、短信、官方网站、电视专栏、小区LED显示屏等渠道就能知道各个市场的实时结算价格。”滕州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滕州已有60多家不同类型的商场和市场进入价格采集公布系统,粮油、蔬菜、副食、药品等40个大类、800多个品种的商品都能通过‘手机价格通’软件查询到最新的价格信息。”

  推进会期间,市物价部门下发对我市开展“2017年度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通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经营两年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重点对过去两年的价格行为进行全面评定。

  评选中,市物价部门将根据有关评定标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单位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再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的,确定为候选单位。对候选单位,市物价局将通过报纸、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对获评单位授予“枣庄市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牌匾。对获评的企业或经营者,将实施动态管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管。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资格,同时依据价格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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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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