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对复工单位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

2020-02-05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2月5日讯(记者 武甜莹)2月4日,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滕州市建筑工地节后开(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指出滕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不早于 2月 10日24时前开(复)工,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以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项目,经主管部门核定并上报后可提前开(复工)。

  据了解,提前开(复工)的各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明确排查、消毒、防护、用工安排和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复工人员安全。

  复工前,各施工单位应进行防疫知识、安全生产培训,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同时,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对排查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复工前对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做消毒杀菌处理。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滕州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采取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各复工项目进行动态检查,发现不符合复工条件、不落实防疫措施、安全生产保障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对违法行为实施上限处罚。

  《工作指南》要求各施工企业应建立门岗排查制度,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实名排查登记。在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入场人员全部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大于等于37.3℃人员,要及时联系疾控部门,拨打 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采取隔离、送医等措施,同时上报项目所在地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

  此外,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按要求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 接地气!一起来看枣庄“硬核”防疫标语

    “省小钱不戴口罩,花大钱卧床治病”“今天到处串门,明天肺炎上门”……2月5日上午,大众网记者在市中区城区街头看到,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的形势下,一些街道的工作人员挂上了关于肺炎疫情防...[详细]

    2020-02-05大众网·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