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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林雨、市中区卫生局副局长冯相军作客《市民热线》 |
宣传人大制度,弘扬法制精神;反映社情民意,促进政治文明! 您好,听众朋友!这里是由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和枣庄电台联合开办的《市民热线人大之声》节目,我是陈中,欢迎您的收听参与! 今天的节目中,您将听到以下内容: 加强依法监督,促进新农合工作开展。《主任论坛》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林雨、市中区卫生局副局长冯相军将走进直播间,就市中区人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法监督情况与您真诚面对。 听众朋友,如果您想了解市中区人大工作的情况,如果您在市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报销等方面有问题需要咨询,稍后可以拨打直播电话3311161、3312400,与嘉宾交流对话。如果您上网方便,现在还可以登录枣庄广播网或枣庄大众网在线实时收听、参与。 好,接下来请听详细内容。 《主任论坛》栏目: 听众朋友,欢迎和我一起步入今天的《主任论坛》栏目,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林雨已经坐在了我们的直播间里,同时做客直播间的还有市中区卫生局副局长冯相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副主任唐守珍。 听众朋友,如果您想了解市中区人大工作的情况,如果您在市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报销等方面有问题需要咨询,现在就可以拨打直播电话3311161、3312400,与嘉宾交流对话。 于主任、冯局长、唐主任,你们好,欢迎三位的到来! 1,主持人:在农村,“缺医少药”曾经是农村医疗卫生的代名词,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枣庄市从2004年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在市中区,目前这项工作开展的怎么样? 冯局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2004年9月试点至今,全区受益农民15.5万人次,报销医药费380万元。 2004年9月我区开始实施第一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孟庄镇、光明路街道参加试点。第二轮新农合试点自2005年9月开始,有孟庄镇、光明路街道、税郭镇、永安乡4个乡镇(街道)参加试点工作。我区第三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6年9月在全区启动实施(运行周期2006年9月16日—2007年12月31日),参合总人数15.3635万人,全区筹资总额564.5万元,按照各乡镇(街道)常住农民人口数计算,全区参合率为87.8%。截至6月20日,受益农民49504人次,报销医药费238.95万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总体运行良好。 2,主持人:于主任,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你们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都采取发哪些监督措施? 于主任:今年以来,我们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紧紧围绕着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监督支持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为群众解决了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问题,人大的工作也得到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在这里,我们感谢各位听众,以及社会各界对我们人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两年来,农民“看病贵、看病难”一直是社会所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推广列入了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先后组织调研、视察、监督等活动,力促“新农合”在全区农村全面铺开。今年4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视察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步伐,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让全区农民都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 3,主持人:于主任,围绕新农合政策的实施,区人大是怎样实施监督的? 于主任:为了保证新农合惠农政策得到有效实施,区人大常委会把这项工作列入今年人大监督工作要点,组织代表深入到乡村调查研究,督促政府财政保证资金到位。再就是,加强了对新农合资金管理的监督,确保新农合资金专款专用。任何个人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挪用新农合资金,挪用农民的看病钱。为了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管好用好新农合资金,在具体操作中作到,管钱的不管帐,管帐的不管钱,实现资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确保让老百姓享受到新农合的待遇,真正得到实惠,体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 4,主持人:于主任,通过组织调研、视察、监督等活动,感觉市中区新农合工作开展的怎么样? 于主任:我们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总的情况来看进展的很好,特别是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了措施,特别在财政投入方面给予了资金保障。区政府与各乡镇、光明路街道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市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配套的管理办法。各乡镇、光明路街道都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实现了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财务支付、信息软件、微机打印设备“六个同一”建设。特别是报销比例的提高、报销手续的简化、报销药费的及时,这都有力的促进了全区新农合工作的全面开展。 5,主持人:于主任,开展针对新农合工作的监督活动后,市中区人大发现了哪些需要加强或改进的问题?提出了哪些建议? 于主任:为了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区推行,区人大常委会针对已经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群众反映的报销手续复杂,报销比例偏小,参合农民得到的实惠不多等现实问题,常委会积极向政府建议,把新农合资金列了区级财政预算,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资金拨入到位。区政府在原来的基础上,每年增加了100多万元投入。减少了农民报销的手续,加强了对新农合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管理。药品实行名码标价,全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参合率过到87%。 6,主持人:你们区人大代表也就新农合工作提出过意见、建议和要求吗? 于主任: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人大和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在九届四次、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有不少人大代表反映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需要改进的问题。有一少部分农民尽管政府多次动员也不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区人大常委会在组织代表视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时分析到。农民不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原因是得到的实惠太少。区人大常委会因势利导,要求政府调整政策,采取三条措施调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即设立家庭帐户、提高报销比例、资金筹集到位,调动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 7,主持人:冯局长,通过市中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向政府建议,不仅把新农合资金列入了区级财政预算,而且在原来的基础上,每年增加了100多万元投入。这对市中区的新农合工作开展起到了多大的推动作用? 冯局长:针对区人大建议,从2006年开始,区政府提高了区级财政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由原来的每年每人5元提高到10元,每人每年筹资总额由25元提高到30元。因此,全区提高了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10%,住院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10000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0元,进一步减轻农民住院大病医药费负担。 8,主持人:冯局长,市中区人大常委会除了积极向政府建议给予财政支持外,对新农合具体工作的开展也提出了建议,比如简化农民的报销手续。人大提出建议前后,报销手续有哪些变化? 冯局长: 第一轮、第二轮试点工作,由于没有开发新农合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医药费报销全部是手工操作,费时、费力,报销时间较长,农民意见较大。第三轮试点工作,通过区人大视察并积极建议,一是区政府拔专款12万元完成全区新农合信息管理网络建设,区合管办制定了乡镇(街道)合管办建设标准,督导乡镇(街道)合管办实现了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财务支付、信息软件、微机打印设备“六统一”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在乡镇合管办、定点医院设立了报销窗口,实现了出院当日即可报销,多数定点医院添加了复印设备,大大缩短了报销等待时间,方便了群众。 9,主持人:要想保障新农合工作让农民真正得实惠,新农合资金的管理、使用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些方面,人大也非常关注,冯局长,目前,怎么保障新农合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冯局长: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和管理。省财政厅、卫生厅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以县(区)为统筹单位、集中核算”的管理办法,按照《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区已将基金纳入区级独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并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在取得参合农民缴费收入、集体经济扶持收入或捐赠等收入时,出具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成立了由区人大、政协、监察、审计、财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农民代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和使用跟踪监督。各级审计部门对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每年审计1次,各乡镇(街道)、定点医院对医药费报销情况每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1,主持人:于主任,下一步,市中区人大是否会继续对新农合工作进行监督? 于主任:各位听众,常言到,人吃五谷杂粮,不可能没有病灾。解决农民扯病难、看病贵,有病看不起,因病反贫问题,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农民的医疗问题,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才刚刚开始,人大的监督支持,也有待于深化。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一些具体工作,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规范和完善。这里,我们也请热心的听众和广大群众,多给我们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了我们的共同地事业,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和作用。 12,主持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有哪些? 冯局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很多优越性。一是个人投资少: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10元。二是政府补助多:中央、省、市、区财政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累计补助40元。三是保障大:门诊医药费从家庭帐户中支出,在门诊看病,当时减免30%,年度内不花或有节余,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家庭帐户用完者,每人每年还可报销门诊医药费30元;住院医药费的报销,每人每年最多可报销20000元。四是受益面广:将外出务工的参合人员列入报销范围。五是将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列入区民政部门大病救助范围,因患大病,生活困难,可申请大病救助。 13,主持人:冯局长,刚才你谈到建立家庭帐户,你能不能具体地介绍家庭帐户的用途是什么吗? 冯局长:家庭帐户是指农民以家庭为单位缴纳的合作医疗家庭基金帐户,门诊医药费报销从家庭帐户中支付。节余部分转下年度使用,超支部分每人每年最多可报销30元,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 14,主持人:唐主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民具体怎样看病? 唐主任:一是门诊治疗:农民可带本户的《市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到本乡镇(街道)卫生院、定点村卫生室诊治。按规定当场减免门诊医药费30%,并如实填写减免金额及家庭帐户余额。 二是住院治疗: ① 到本乡镇(街道)卫生院、区人民医院、区妇保院住院治疗,实行“一证通”,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择医,不需办理住院审批手续;出院时可即时报销。 ② 到区外定点医院住院,由乡镇(街道)合管办或区内定点医院转诊;需到非定点医院住院的,由区合作医疗办公室批准,方可报销。 ③ 急诊患者须在住院5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住院的,不予报销。 15,主持人:唐主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医药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唐主任:1、门诊医药费报销: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在本乡镇(街道)卫生院、定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门诊医药费按30%的比例直接减免。一年内家庭成员累计报销额超过家庭帐户基金总额的,每人每年最多还可报销30元;一年内累计报销门诊医药费低于家庭帐户基金总额的,节余部分转入下一年,与下一年家庭帐户基金合并使用。 2、住院医药费报销:(1)区内定点医院住院:个人先交住院费,出院结算时,在定点医院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应带①《市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婴幼儿需有出生医学证明)、③出院原始发票及其复印件、④住院费用一日清单;(2)在区外定点医院或非定点医院住院,除提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病历复印件、转院、转诊审批单,到乡镇(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报销。(3)参合人员外出打工期间,因病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符合报销规定的,可带以上证件和打工证明,回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住院当天与疾病诊断所必须的门诊检查、化验费可列入住院报销范围。 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比例: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医药费用分段报销: ①、住院医药费1000元以内的(含1000元)段,按30%比例报销; ②、住院医药费1000元以上至3000元(含3000元)段,按40%比例报销; ③、住院医药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段,按50%比例报销; ④、 住院医药费5000元以上段,按60%比例报销; 在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在以上各段基础上分别增加10%; 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在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报销金额的60%核定。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作医疗年度内,个人住院医药费累计报销额最高20000元。 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药费报销金额按在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报销金额的40%核定;合作医疗年度内,个人住院医药费累计报销额最高8000元。 16,主持人:2006—2007年度市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是多少? 冯局长:按照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要求,从今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运行周期统一调整为1月1日起到同年12月31日止。筹资标准为: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元,中央和省补助每人每年26元,市、区分别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4元、10元,乡镇(街道)资助7元。为便于全区统一管理和统一报销标准,本轮试点运行周期调整确定为15个月(2006年9月16日至2007年12月31日)。资金筹集标准为: 区、乡镇(街道)、个人三级筹资额分别是12.5元、8.75元、12.5元。 17,主持人:为什么有的药品不给报销? 冯局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试行)》。使用《目录》内的药品,按规定报销,《目录》外的药品费用,个人负担。所以当您患病就诊时,请向所就诊医院及主治医生出示您的《合作医疗证》,并请他们给您使用目录内药品。这样既能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又能减少医药费支出。 18,主持人:有些病人在指定医院没看好病,为什么要实行逐级转诊? 冯局长:逐级转诊,分级管理,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区、疑难危重病症到上级医院治疗,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行的就诊原则,目的是合理利用各级卫生资源,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农民医疗负担。 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向本乡镇(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咨询,也可直接向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咨询电话: 0632—3698659、3698692、3698652 光明路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咨询电话:0632—5115969 税郭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咨询电话: 0632—3511193 、3510276 永安乡合作医疗办公室咨询电话: 0632—3756026 西王庄乡合作医疗办公室咨询电话: 0632—3711296、3712238 齐村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咨询电话: 0632—3533357、3533358 孟庄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咨询电话: 0632—3666358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其他辅助材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有哪些? 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类项目 1、会诊费、住院陪护费、陪人床位费、食疗费、膳食费、空调费、暖气费、门诊中药煎药费、单独炮制膏(丸)剂的加工费及病人住院用的脸盆、口盅、药杯、手套、卫生袋等生活用品费;2、就医交通费、救护车费、洗理费、护工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疾病、保健类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治疗各种色素斑、口吃、鼻鼾、腋臭、多毛症的费用,单眼皮改双眼皮、脱痣、激光美容、平疣除皱、除眼袋、美容按摩费用;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增肥、戒烟、戒毒等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预防服药、预防注射等;4、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保健按摩费、自动按摩床治疗费、药物蒸汽室治疗费、药浴费。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具有科研性质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如心、肺、肝、胰、胸腺等器官移植器官源费用);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如洁牙、镶牙、牙列不整矫治、色斑牙治疗、装配假眼、假肢的费用;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类项目 1、输血(包括成分血)、各种血液制品、各种免疫制剂费用;2、计划免疫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3、母婴保健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4、近视眼矫形术;5、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它 1、因酗酒、打架斗殴、自我伤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受雇佣致伤等发生的医药费用;2、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3、超过规定标准(普通床位)的住院床位费;4、因病住院超过五日未补办审批备案手续的医药费;合作医疗证生效前和遗失期间发生的医药费;5、工伤、生育和计划生育部门安排的四种手术所发生的费用;6、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的大范围危、急、重病人的抢救而发生的,由各级政府负责解决的医药费用。 好,本期《市民热线人大之声》节目到这儿就结束了,《市民热线》的重播时间是下午四点钟,明天同一时间枣庄市民政局负责人将走进直播间与您对话,稍后播出的《今日关注》请听记者春梅带来的《交警在线》。提供新闻线索,敬请拨打电话3358848,也可以编辑大写字母M加上您的留言,移动用户发送到0856689;联通用户发送到856689;小灵通用户发送到1856689。如果您想了解相关部门对在《市民热线》节目中所接问题的答复和近期的参播嘉宾,可以查阅《枣庄广播电视报》。听众朋友,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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