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希望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成立;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正在树立维权意识、学习法律常识、丰富产品质量相关知识;相关部门正在打通各种监督与投诉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媒体也更加热衷于产品质量负面信息的报道。 无声的战场,也没有人打无准备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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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备受关注的央视“315”晚会,总会曝光埋伏在我们身边的各种消费陷阱,各种投诉、欺骗、漏洞、假货一桩又一桩向普通消费者袭来。没有买过被曝光的产品也一定吃过路边的地沟油,没有在短信诈骗上上当未必没被流氓软件绑架。面对曝光,我们的“消费智商”都深深受挫了…… 消费者不用忙着伤心,商家这两天比你更不好过。没有哪个大牌会拍着胸脯保证品质的百分之百。念着无数已经沦陷的同行姓名,想必这几天不少企业都是惴惴度日吧。 “315”的奇妙之处在2013年达到了一种极致,“八点二十发”几个字坚实为晚会主办方补了一枪。“315”全民“中枪”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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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5年“315”晚会主题为“消费在阳光下”,体现致力于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建设的美好愿望。 普通人的消费困境与信息量的不对称有不可分割关系。消费者花钱买产品,买品牌,买服务,让消费者高高兴兴打开钱包就需要让消费者切身感觉到花钱有尊严。 质量标准由谁制定、怎样制定、如何检测,如果产品从无到有的过程都在阳光下被大众一目了然,消费者的困惑也会被这阳光一点点驱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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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每年准时到来,消费者把相关部门投诉电话打到爆,各种假货和欺诈行为被拉到众人面前,接受各种怨念咒骂,媒体拉开架势像维权小卫士一样共同制作一场维权反击战,激烈红火的场面让每个人为之一振。 我们不禁要问,然后呢? 维权实质上的常态化需要谁来保证?“315”这场仗不是双方分别的胜利与失败,而是我们的胜利与我们的失败,消费中的你我,体验中的你我,监督中的你我,不能仅仅跟“315”有个春天里的聚会,而是一场关乎生活的不散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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