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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儿庄区城管局执法大队金光路中队工作人员,在兴隆花园小区北门巡查时发现 1 名乱贴小广告者,执法人员责令对现场张贴的广告清除,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张贴小广告人员的物品作为证据进行了登记保存并依法予以处罚。
为营造一个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区城管局长期坚持对乱贴、乱画、“野广告”进行清理整治,不断加大对“野广告”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野广告”、“牛皮癣”等影响市容问题,创建更加洁净美好的城市! (刘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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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李同道在批示中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各级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