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17家单位因环保问题被罚274.36万元

2019-10-1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10月10日讯(记者 武甜莹)10月9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连续下达1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元凯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鸿越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滕州市星瀚橡塑有限公司、滕州市鑫诚新型建材厂、滕州市姜屯镇阳平新型建材厂等17家单位,因环保问题总计被罚274.36万元。

  大众网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在这17家单位中建材企业有5家。其中,滕州市鑫诚新型建材厂、滕州市姜屯镇营里新型建材厂和滕州市姜屯镇阳平新型建材厂三家单位都存在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罚款15万元;滕州市大坞镇战河新型建材厂因物料仓未完全密闭,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万元;2019年6月4日,滕州市环境监察大队委托滕州市环境监测站对滕州市瑞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外排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数据为二氧化硫1540mg/m3,超标9.3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经查,广西秦源环保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存在部分物料未覆盖;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至车间西侧无防渗措施的沟渠的行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2万元。

  执法人员在山东元凯实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未按要求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91万元。

  位于滕州市木石镇的滕州市和泰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部分煤炭、气化渣露天存放,未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万元;位于滕州市鲍沟镇的山东鸿越体育设施有限公司,该单位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且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且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拆除环评以外的生产设施,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4万元。

  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的滕州市宏发停车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且厂区南侧停车部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完成备案,并处以罚款3万元;位于滕州市龙泉街道的滕州市星瀚橡塑有限公司,存在回料机正在生产时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且废气治理设施UV光氧机未运行的违法行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滕州市姜屯镇的徐某伟养鸭场,废水贮存池周边存贮大量废水,且无防渗措施,废水经监测COD浓度为17800mg/L,超标295.7倍,氨氮浓度为1020mg/L,超标101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滕州市凯利电源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投入建设,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3000元。

  位于滕州市洪绪镇的滕州市舌香食品有限公司和滕州市金拓机械有限公司都存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罚款1.8万元和20万元。

  同时,滕州市雅威门业有限公司和滕州市润兴实木门厂因都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罚款2600元和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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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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