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信箱

用户名

密码
 

  中国联通 新闻热线:0632-3177771  新闻线索  网上投稿  法援在线
 
 
    枣庄大众网 > 新闻 > 国内新闻
新闻搜索:
 
我国在行政强制法律制中尽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来源:    日期:  2006-05-23 18:13:49     
发表评论】【打印本稿】【收藏本页】

    新华网西安5月23日电(记者孟娜)中德第七届法律研讨会正在此间举行,与会者认为,中国初步建立了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并努力在这个制度中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与会专家认为,行政强制对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维护公民利益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但行政强制是以强制为主要特征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行政强制权的配置、运用是否得当,直接关系行政效率的维护,也关系公民权利的保护。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强制权的配置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公权与私权、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也比较充分地反映了一国立法的价值追求。

    目前,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对场所、设施或者财务的查封;对财务的扣押;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等。

    自新中国成立至2005年6月,中国有48部法律、72部行政法规规定了行政强制。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说,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但他表示,行政强制往往表现为对人身自由或者财产权利的限制与强迫,行使不当就很容易造成违法与侵权,因此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有救济”的原则,对行政强制进行有效规范,并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与其强制权力相当的法律责任,避免和防止权力滥用。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强制,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目前正在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介绍说,草案对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做出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在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害扩大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除此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草案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进入公民住宅的强制措施规定了更为严格的程序,比如:进入公民住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出示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针对现实中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草案还规定:行政机关“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和“查询企业的财务帐簿、交易纪录、业务往来等事项”,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实施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进入公民住宅扣押公民个人财产抵缴行政收费;除违禁物品外,在市容监管中不得扣押经营者经营的商品。”(完)
 

 

编辑:徐晓寒

发表评论】   【打印本稿】   【收藏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美国助理国务卿明日抵京磋商六方会谈有关问题
>> 下一篇: [要闻]中央对如何深入学习实践荣辱观提出七要求
枣庄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枣庄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枣庄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枣庄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枣庄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枣庄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枣庄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枣庄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大众网枣庄站 zaozhuang.dzwww.com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山东省重点新闻网站
Copyright (C) 2006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 zzdz@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