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信箱

用户名

密码
 

  中国联通 新闻热线:0632-3177771  新闻线索  网上投稿  法援在线
 
 
    枣庄大众网 > 新闻 > 国内新闻
新闻搜索:
 
陕西省长陈德铭辞职 学者型官员袁纯清任代省长
  来源:    日期:  2006-06-02 07:52:01     
发表评论】【打印本稿】【收藏本页】

  新华网西安6月1日电 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6月1日决定,接受陈德铭辞去陕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袁纯清任陕西省副省长、代省长。

    陈德铭简历 

陈德铭辞去陕西省长职务 袁纯清任副省长代省长 

陈德铭简历

    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陕西省省长。

    1949年3月生,上海市人,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历任江苏省泰州肉联厂副厂长,省商业厅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公司经理、商业厅党组成员、商业厅副厅长,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苏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9月任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5月任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04年10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党组书记。 2005年2月5日在陕西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当选为陕西省省长。2006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陈德铭同志不再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是中共十六大代表,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袁纯清简历(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陈德铭辞去陕西省长职务 袁纯清任副省长代省长 

袁纯清简历

    袁纯清,男,汉族,1952年3月生,湖南汉寿人。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博士研究生文化程度。现任中共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陕西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书记。

    1971年10月—1975年10月 湖南省汉寿县公安局干警;

    1975年10月—1977年2月 湖南省常德地区公安局干警;

    1977年2月—1980年1月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其间:1978年5月—1979年12月任北京大学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1979年05月—1983年08月任全国学联副主席);

    1980年1月—1984年6月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干事、副处长;

    1984年6月—1985年5 月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学联办公室主任;

    1985年5月—1987年3 月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副部长;

    1987年3月—1992年12月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部长、共青团十二届中央委员(1988年当选)、共青团中央常委(1991年当选)(其间:1987年09月—1990年0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政治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2年12月—1997年9月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其间:1988年8月—1993年8月任全国学联秘书长;1993年3月—1998年3月任全国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993年11月—1995年6月任全国少工委主任;1994年3月—1994年5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第十六期学习;1994年8月—1997年12任全国青联副主席;1994年9月—1997年7在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95年2月—1997年9月任共青团中央机关党委书记);

    1997年9月—1997年10月 中央纪委常委,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7年10月—2001年3月 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其间:1997年10月—2000年3月任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党委书记);

    2001年3月—2004年1月 陕西省委副书记(其间:1999年4月—2001年5月在职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从事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工作,获博士后证书);

    2004年01月— 陕西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书记。

    中共十五大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中共十六大代表,中共十六届中央侯补委员,陕西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九届、十届人大代表。

 

编辑:徐晓寒

发表评论】   【打印本稿】   【收藏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达反恐共识 建立能源合作机制
>> 下一篇: 护照有效期明年分5年和10年两种 期满不准延期
枣庄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枣庄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枣庄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枣庄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枣庄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枣庄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枣庄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枣庄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大众网枣庄站 zaozhuang.dzwww.com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山东省重点新闻网站
Copyright (C) 2006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 zzdz@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