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网 齐鲁晚报 日期: 2006-05-19 08:4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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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7日上午,窦唯的律师在警官陪同下会见了在押的窦唯并做了笔录。经窦唯本人同意,应社会各界人士要求,律师将窦唯关于“5·10事件”的表态转达如下: 一、窦唯认识到,因对某些媒体的报道有异议,在与媒体的接触中,媒体不能坦诚交流,他意图引起公众注意而采用过激行为,是不对的。窦唯希望业内人士遇到相同情况时,不要效仿他的过激做法。 二、窦唯对给《新京报》造成的财产损失(损坏旧台式电脑一台)表示歉意;对给车主造成的财产损失(损坏车后备箱盖及右后灯等),深表歉意,愿意承担财产损坏的赔偿责任。 三、窦唯对业内人士、众多媒体、众多歌迷在事件后对他的理解,深表谢意。 |
编辑:徐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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