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网-生活日报 日期: 2006-05-24 09: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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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女子十二乐坊”再次因创意而被告上法庭。记者22日从朝阳法院获悉,曾在前年到法院指责该组合创建人王晓京及北京世纪星碟文化传播公司剽窃自己创意的张铁军,再次到法院起诉,状告王晓京侵犯他的商业秘密。 张铁军称,1999年初他将“中华女子乐坊”创意《策划文案》及公司《整合报告》交给王晓京,该资料包括了十二金钗形象定位等女子乐坊的全部详细操作方案。王晓京拿到这些文件后便杳无音讯,后来甚至与被告世纪星碟文化传播公司成立了“女子十二乐坊”,实施过程中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与自己的《策划文案》一致。张铁军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两被告“女子十二乐坊”侵犯了自己的商业秘密权,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998元及精神损失1元并公开道歉。 王晓京认为,张铁军就是在利用这起官司再炒作自己,很无聊。 2004年,张铁军曾就该事以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将王晓京和世纪星碟文化传播公司告上法庭,但终审被法院驳回。 (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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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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