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枣庄市立案查处6起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2016-08-17 来源: 枣庄日报 作者:

  本报讯 7月份,我市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6起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枣庄嘉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枣庄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20万元罚款。

  2.山东安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5万元罚款。

  3.枣庄新中兴实业有限公司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市中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8万元罚款。

  4.枣庄市明诺建材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建设生产,峄城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停业并处5万元罚款。

  5.枣庄瑞康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建设生产,峄城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停业并处5万元罚款。

  6.枣庄唐帛服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峄城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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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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