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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枣庄9月19日讯(记者 张乔阳)今天上午,记者从枣庄市热力总公司获悉,今冬供热采暖费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启动收费工作。采暖费价格民用依旧为每平方米19.20元,非民用每平方米28.30元。
枣庄市热力总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冬供热临近,为方便用户及时交纳采暖费,依据上级政府文件通知,枣庄市热力总公司于10月1日起启动收费工作。采暖费价格为民用每平方米19.20元,非民用每平方米28.30元。收费期间如遇价格调整,按照物价部门调价文件规定执行(已交完热费用户,差价部分下个采暖季多退少补)。
收费时间将从2016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为正常收费时间,16时收费停止,收费营业员开始结账配合银行收款(中午、周末正常营业)。逾期没有交纳热费的用户,从11月16日起加收违约金。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室内的供热设施上不允许安装换热装置,如发现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的行为,将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依据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费方式:
(一)分户控制用户
1、分户控制的用户可在农商银行等银行网点窗口直接交费。
2、用户可在各银行网点以现金交费,也可以使用该行的银行卡交费。供热开始后,凡发现暖气未通的,请携带交费凭据到小区换热站找工作人员开通。
(二)单元控制及其它方式
1、单元阀门控制的用户、阀门控制整楼的用户、平房与小康楼成排由阀门控制的用户,请到我公司各收费网点窗口交费。
2、单元阀门控制的用户以单元为单位交费;阀门控制整楼的用户以整楼为单位交费;平房或小康楼成排由阀门控制的,以排为单位交费。
3、用户可在各收费网点以现金交费,也可以使用POS机刷卡交费。
分户控制用户交费网点及时间:
交费网点:
1、枣庄农商银行市中各营业网点窗口和网上银行。
2、枣庄银行市中各营业网点窗口和网上银行。
3、农业银行市中营业网点自助终端系统和网上银行。
4、建设银行网上银行。
5、工商银行网上银行。
收费时间:
2016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各银行网点正常工作时间均可交费。各银行网上银行交费起止时间为10月1日至11月10日。逾期没有交纳热费的用户,从11月16日起加收违约金。
单元控制及其它方式用户交费地点及时间:
交费网点:
1、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热力窗口(龙头中路100号,青檀路和龙头路交叉口农行东邻)。
2、光明中路营业大厅(光明中路22号、解放路立交桥西100米路北)。
3、热力总公司收费室(鑫昌西路336号路北、鑫昌路小学西侧)。
4、中心花园收费室(解放北路路东、香港街西首向北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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