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开展“清河行动” 这五种情况一律严惩

2017-11-2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袁鹏

  大众网枣庄11月22日讯(记者 袁鹏)近日枣庄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开展“清河行动”的通告,整治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河湖水库,明确规定了清除违建等五项整治重点,行动将持续至12月31日。

  本次“清河行动”的整治重点,一是清理拆除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二是清理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非法种植树木和高杆作物;三是清除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规倾倒渣土、垃圾和违法修建鱼塘、养殖场;四是制止和惩处非法采砂、取土;五是制止和惩处破坏堤防等违法活动。

  各区(市)、镇(街)、村(居)为各行政区域内“清河行动”的责任主体,总河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级河长为相应河湖(段)直接负责人。在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存有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各类违法行为的,由水利渔业、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卫生计生、畜牧兽医、林业、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责令自行清理;拒不清理的,依法予以清理。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