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委常委会议召开 李峰主持并讲话

2018-01-03 来源: 枣庄日报 作者: 任翔

  本报讯 1月2日上午,市委常委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研究部署《中共枣庄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有关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梁宪廷,市委常委石爱作、王玉波、于玉、张兵、李爱杰、朱国伟、韦昌进出席。市政协主席孙欣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于良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政治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意志和决心,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作风建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为贯彻中央精神,省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山东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具体,为我们作出了示范、提供了遵循。我市《实施意见》以中央《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为准绳,针对我市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增强了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全市各级要认真学习研究,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决心抓作风、改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委常委要以上率下,带头严格执行《实施意见》,带头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狠抓精文减会、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出示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察督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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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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