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枣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3起、死亡46人

2018-01-0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枣庄1月9日讯 8日上午枣庄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通报了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据统计,全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3起、死亡46人,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4.8%、13.2%,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没有突破省政府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会议通报,2017年滕州市发生事故17起,死亡17人;薛城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市中区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台儿庄区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枣庄高新区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枣矿集团非煤产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以上区(市)、高新区、集团没有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山亭区、峄城区突破了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其中山亭区发生事故8起,死亡11人,发生了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峄城区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发生了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管理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山东煤监局鲁南监察分局、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烟草专卖局、市联通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电信公司、中石化枣庄分公司、中石油枣庄分公司、泉兴集团、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充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中烟公司滕州卷烟厂、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枣庄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联混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没有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作为奖惩,市政府对全面完成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台儿庄区、枣庄高新区和枣矿集团给予表彰奖励,各奖励2万元。对没有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并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12个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各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奖励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轮险教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山亭区、峄城区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综合枣庄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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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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