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五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附典型案例)

2019-05-17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通报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5月17日讯 5月17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社会实名公布了5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2则典型案例。据了解,这5人均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2019年第五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1

  枣庄市中“1.15”二次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2019年1月15日18时许,孙启伟驾驶鲁DW8***号小型轿车(未悬挂号牌)沿枣庄市市中区长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市中区消防大队门东处时,与前方行人褚衍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孙启伟驾车逃逸。后樊锡波驾驶鲁DA0***号小型轿车沿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现场时,与倒地的褚衍春再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医院确认褚衍春死亡。经鉴定,褚衍春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所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经调查,孙启伟存在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樊锡波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褚衍春无责任。2019年3月26日,孙启伟被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刑事处罚;2019年4月12日,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2

  枣庄市中“9.22”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被判实刑案

  2017年9月22日22时许,王方永驾驶鲁D3T***号轻型封闭式货车沿市中区建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君山路口南50米处时,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岳崇云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致岳崇云受伤,车辆损坏,后王方永逃离事故现场。2018年4月27日经法医鉴定,岳崇云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经调查,王方永存在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8年12月4日,王方永被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的刑事处罚;2019年2月20日,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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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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