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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8月8日讯(记者 武甜莹)近日,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12月底,实现枣庄市所有工程项目应用企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实名制管理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通知》从新开工程和在建工程两个方面明确责任,并要求相关单位强化监管,确保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对于新开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在办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前,均按工程项目总造价1%的基准比例分别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须持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管银行签订的《枣庄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总承包企业应用企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实施实名制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实名制管理所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配备专(兼)职实名制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及时准确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建筑用工企业依法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后,建筑工人方可进场施工。
对于在建工程,枣庄市建筑领域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要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延缓工资支付制度的落实;为方便企业全面了解并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措施,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规范并制定了《枣庄市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明细表》《枣庄市建筑领域工程项目实名制平台负责人信息表》,要求所有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对照,全面细化落实。同时要求2019年12月底,实现枣庄市所有工程项目应用企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实名制管理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所有工程项目要加快企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实施实名制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要求今年年底前,未按要求启用企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实施实名制管理(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工程项目,取消其总承包企业“先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等评先树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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