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11月25日讯(记者 孟祥新)为进一步提升枣庄国家高新区城市影响力,打造城市品牌,枣庄高新区日前面向全社会征集枣庄国家高新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最高奖励30000元。
本次征集的作品要求要充分综合枣庄国家高新区的文化内涵和形态,充分彰显枣庄国家高新区城市特征和城市精神。作品设计要求以A4幅面白底彩色绘制,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
本次征集活行动将评选出10个作品进入复评,并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
投稿人可将作品以“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为邮件标题,发送至zzgjgxqlogo@163.com。征集时限为2019年11月23日-12月23日。
延伸阅读:
枣庄国家高新区城市形象LOGO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枣庄国家高新区城市影响力,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美誉度和认知度,更好彰显城市特色,提炼城市符号,塑造城市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枣庄国家高新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枣庄国家高新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9年11月23日- 2019年12月23日
三、城市形象LOG0设计要求
(1)作品应充分综合枣庄国家高新区的文化内涵和形态,充分彰显枣庄国家高新区城市特征和城市精神。
(2)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3)作品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如:大小海报、城市建筑墙面、宣传书本、画册、信纸及其他旅游文创产品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操作性,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作品设计以A4幅面白底彩色绘制,设计尺寸:120mm*120mm。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5)作品需附简要创意说明。
四、征集对象
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五、评审及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对征集到的城市形象标识稿件进行专业初审,并经专家评审后公布最后结果。
2.奖金设置:
初评:从所有征集到的LOGO设计稿中评选出10个作品进入复评
复评:从10个复评作品中按照专家评选结果,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
六、注意事项
1.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
3.作品获奖并接受奖励后,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投稿人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将构成侵权,主办单位保留依法追究投稿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4.本次标识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作者请自留作品底稿。
5.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投稿人参加本次活动,均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7.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提交
本次活动接受网络提交的方式:
1.城市LOGO投递电子邮件时,请以“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作为邮件标题
活动官方邮箱:zzgjgxqlogo@163.com
咨询电话:0632--8693238
联系人:王均启13176379666 陈曦 18606323087
地址: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1699号高新区管委会910室
2.创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创作者请同时提交个人信息,注明机构名称和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作品和个人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
4.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5.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八、作品公布
枣庄国家高新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一经录用,将在枣庄国家高新区各新闻媒体、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布。
枣庄国家高新区宣教中心
2019年11月23日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刘学俊
11月22日,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9年度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人,12月3日起报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