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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武甜莹 见习记者 张天力 徐浩瀚 枣庄报道
11月7日,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滕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按全国最低标准,缴费380元;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人。此外,对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由市财政分类负担个人缴费部分。
2024年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居民可选择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爱山东”app、“云闪付”app等多种渠道完成线上自助缴费,也可以通过建设银行布设在各镇(街)村(居)、社区超市、卫生室等便民服务场所的“裕农通”缴费设备、日照银行在城区布设的“银联-日照银行社保专用pos”设备、各经办银行柜台、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完成现场缴费。
针对群众关心的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滕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马龙岩回答了记者提问。据了解,市居民医疗保险经过多年运行,形成了包括住院和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的完善保障体系,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联网一站式结算、即时报销的便捷报销模式。
一是住院报销比例方面,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参保居民年度内在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是85%、70%、55%;为激励参保,滕州市还有一项特有的惠民政策,即:居民医保在我市连续缴费每满1年,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提高5%,也就是说,滕州市参保居民满足以上条件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二是普通门诊方面,参保居民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发生的合规普通门诊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三是门诊慢特病和门诊单独支付病种方面,根据患者病种不同,合规费用分别按照60%和70%的比例报销。四是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方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之前的60%提高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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