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才同志
在全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我与文明同行”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仪式上的讲话
(2008年4月29日)
同志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我与文明同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文明新风,积极践行道德规范,全力投入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活动中来,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城市考核验收。
自创城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系列活动的开展,我区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管理明显改善,市民素质逐步提升,城市容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城区内乱搭乱建、乱扔垃圾、占道经营、违章行车、损坏公物等不文明、不道德、不和谐行为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城工作开展。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大力营造人人养成文明习惯、处处实践文明规范的社会新风,努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一、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着力改善城市人文环境。要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城市主人,人人都是文明使者”的创建意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20字基本道德规范,自觉摒弃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涂乱画、乱扔垃圾等不良陋习,形成遵守公德、维护秩序、仪表整洁、团结和谐、助人为乐、爱护公物等良好的社会风气。加大对不文明、不道德、不和谐等不文明行为的舆论监督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城市全民共建、美好家园你我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强力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着力打造环境优美型城市。要按照“双十”建设规划,大规模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强化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要加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彻底治理环境脏乱差等不良现象。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在美化城市环境面貌上有所作为。全区青年志愿者、中小学生要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文教科技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把文明送进千家万户,共建文明、和谐的城市家园。
三、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着力优化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区直各部门,特别是文明单位要从普及服务礼仪、落实服务规范、健全服务制度、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创建文明优质服务环境。服务行业要以“创建文明服务品牌,争做文明服务标兵”活动为载体,完善服务规范,大力营造诚信守法、和谐文明的服务环境。要扎实开展评选“文明市民”、“文明楼居”等创建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活跃社区文体活动,引导广大居民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以“创建文明学校,争当文明小使者”活动为载体,强化中小学生文明礼仪知识教育,教育引导中小学生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努力做一名品德高尚的“四有”新人。
同志们、同学们,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真抓实干,拼搏奋进,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评验收,为建设富裕秀美和谐新山亭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祝全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我与文明同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