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大众网12月4日讯(通讯员 刘明祥)今年75岁的山亭区水泉镇佛山湾村退休党支部书记房金佩,19年如一日,义务向乡亲们普及法律知识,他不计报酬、不图名利,克服重重困难,心甘情愿地担当起大伙的“编外普法员”,努力在山村播洒法制的阳光。近日,房金佩被授予“全市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如今,老房的普法热情依然不减当年,他所绘就的“社会安定、邻里友好、乡村安宁、家庭和睦”神圣“普法梦”正在得以实现……
1987年春,邻村的两位妇女因为小事发生纠纷,造成一死一坐牢的不该发生的“人间悲剧”!这件事对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房金佩触动很大。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他发现,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本村一些逐步富裕起来的农民群众,因为法制观念淡薄,常常为一些鸡毛蒜皮小事发生纠纷,自己老了,何不义务普法,为乡亲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尽一点微薄之力?!随后,他谢绝组织的再三挽留,毅然将位置让给了村里的年轻人,自愿到镇司法所“报名挂号”,做起了佛山湾村的义务普法员。
担当编外法律工作者后,房金佩深知自己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的匮乏,没办法,只得一张白纸从头写。为让自己工作起来得心应手,他没白没黑地学,碰到不认识的字或是理解不透的章节、法律术语等,他都“不耻下问”,家里儿子、孙子、女儿、儿媳都成为他所“崇拜”的“家庭教师”。平时,老房特别注意通过广播、电视、普法活动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经常在茶余饭后给周围群众普法。由于房金佩长期忙于“进修”法律,双眼视力严重减弱,家务都做不成。老伴埋怨:“一大把年纪了,不给帮忙也就罢了,命也不要了?!”每当此时,他总是心平气和地解释:“我是老党员不同于一般人,活着总得给社会做点事。”就这样,在一天天的日积月累中,房金佩的法律知识面大大拓宽了。
之后的这些岁月,普法几乎成了老房生活的全部。哪里人多,他就在哪里宣传,什么地方有纠纷,肯定少不了他的身影。在普法内容上,根据不同对象有所侧重,提高了普法的宣传的针对性;在学校对下一代讲法,多倾向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对于村里的邻居,他讲的多是信访条例、计生法规、土地承包等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同时,房金佩为提高周围群众对普法的“关切度”,他精心将自己收集整理来的具体法制事例精心编成法制小故事,凭着自己在大伙心目中的威信,用着当地的土腔土调,说的是身边的人和事,只要他一动口,人们都爱听,在普法的同时,也教育了广大村民。
最使房金佩经常提起并时常感到欣慰的是,2001年春天,本村一位经常表现不怎么样的小青年魏某,因其母亲妯娌不和,双方发生口角,魏某为给母亲出气,抓起镢头就要劈其婶子。眼看就要出大事,情急之下,邻居将正在煎熬中药的房金佩“请”到现场!经过老房苦口婆心地剖析利害关系,一个小时过后,终于使小青年放下“家伙”,承认了错误,这才算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等老房回到家里,他的那锅中药早就烧糊了。之后,魏某便成了房金佩的牵挂,每过一段时间,就通过不同途径了解他的情况,一旦发现有一点点苗头性动向,就亲自上门做思想工作,及时提醒督促。打那,小魏象换了个人似的,不仅改掉了生活中的一些恶习,而且方方面面都要求上进,经常喜欢给房老头汇报“工作”,俨然成为人人称羡的“忘年交”。如今,魏某已从部队退伍,成为村里响当当的致富“排头兵”。
普法不是件容易事,年老体弱的老人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前年雨季,房金佩为给上山参加义务植树的在校学生讲解《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及国家的绿化政策,年逾古稀的他硬是跟着师生们转了3个山头。不巧,天下起大雨。房金佩一脚踩滑,栽下了2米多高的坝堰,当场‘死’了过去!在场师生和村干部硬是手忙脚乱地将老人抬到了山下诊所。没想到老头命大,总算捡回一条命,左腿膝关节摔成粉碎性骨折!一躺就是三个多月,疼痛的滋味只有老伴知道,到底有多少个夜晚她是在老房不住的呻吟中熬到天亮的。房金佩倒是很乐观:“要是真的‘光荣’了,也算实现了当年的入党誓言,将我这把老骨头献给了普法工作,值!”
从事编外普法活动,遇到的不都是赞扬和敬佩。有的人不以为然,有的人不理解,甚至有人说他傻,说他痴,说他脑子里有水!但房金佩一点都不在乎这些,自个认准的事儿十头牛也拽不回,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将普法进行到底”的誓言!
19年来,房金佩走到哪里就将法律普及到哪里,把平安带到哪里。算不清有多少对反目成仇的夫妻破镜重圆,有多少次打架斗殴、虐待老人的事情得以平息。如今的佛山湾村是村风正、民风扑,人人懂法、户户讲礼仪!
谈及以后,房金佩更是信心百倍:“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份内之事,党培养了多年,只要对大伙有个好,我还会一如既往的干下去!”
房金佩(中)正在东河学校给孩子们上法制课。
房金佩(左)正在向村民们宣传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