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经营客户发放宣传材料
枣庄大众网12月5日讯(通讯员 于绍迎)“在依法划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树木、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高音喇叭在播放着有关电力法规条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工作人员在忙着向身边的人讲解着电力设施保护内容。这是12月4日枣庄市山亭供电局12.4普法宣传服务站前的一组镜头。
12月4日是山亭区山亭农贸大集,因为是冬闲季节,前来赶集的人格外多,位于好而多超市门前的“山亭供电局12.4普法宣传服务站”前,挤满了前来赶集的男女老少,生意格外红火,身披“山亭供电12.4普法宣传”字样彩带的宣传人员忙得不可开交,有的正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电价政策,有的在向过往路人散发着印有电力政策法规的“明白纸”,还有两名宣传人员正在附近的墙壁和电杆上忙着张贴山亭区政府下发的电力设施保护通告,使本就热闹的集市更加热闹。来往赶集的群众都拿到了红红绿绿的宣传材料,边走边看着。七十多岁的张老汉听完宣传人员的讲解,说笑着说:“俺老百姓现在都不缺电用啦,就是缺少这些电政策、电知识,你们得多对俺们宣传宣传,让俺老百姓多知道一些。”
据了解,为了搞好这次宣传活动,山亭供电局组织了30多人宣传队, 设立服务站点,派出宣传车,安装高音喇叭,游走在大集的繁华路段及全区输电路沿线乡镇村庄,向群众广播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知识。在主要街道、路口等人流密集场所,都悬挂了有关电力法规的横幅,张贴了标语及山亭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力设施防护的通告》,全方位地宣传有关电力法律法规知识。此次活动共发放有关电力法规、电价电费等内容的明白纸1000多份,悬挂张贴有关电力法规横幅、通告及标语100多处。
宣传人员在讲解电力设施保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