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山亭区区委书记董沂峰(左一)为探组民警发放警车钥匙
枣庄大众网1月9日讯(通讯员 张雷 李宗宪)1月6日上午,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分局召开警务运行方式改革动员大会并隆重举行授车仪式,一次性将22辆崭新的警车、22部便携式手提电脑、防弹背心、盾牌、手铐等警用装备配发给新组建的22个刑侦探组和治安探组。在全省重点扶贫的山亭区,一次斥资200万元为一线探组配发警用装备,强力推进警务运行方式改革,充分显示了当地党委政府对公安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枣庄市山亭区是个纯山区,总面积1018平方公里,人口48.8万。全区低山连绵,丘陵遍布,大小山头共有1234座。特殊的地理环境,给治安管理和防范带来诸多难题。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分局在岗在编民警仅170人,由于受警力严重不足的限制,虽然民警们加班加点工作,精神和体力严重透支,但是派出所民警还是只能坐等报案、被动反应,无法适应犯罪动态化的趋势,难以做到24小时不间断地实施打击和防控。加之现行的警务运行方式是将警力屯聚在派出所,偏远山区一旦发生警情,民警往往要驾驶超期服役的“老爷车”在崎岖坎坷的山路上颠簸个把小时,才能赶到处警地点,严重延误了战机。
如何面对日益复杂的治安局势?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分局党委知难而进,想方设法破解“瓶颈”问题。在相继推出农村管区警务、关门式治安防控等系列战略举措的基础上,连续三次优化内部警力配置,下大气力充实一线力量,全力夯实平安根基。2006年1月,山亭区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区。虽然平安建设取得了骄人成绩,但是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分局党委一班人居安思危,时刻在谋求社会长治久安的长远之策。经过再三调查研究,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分局党委认为只有把各警种的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眼于把基础工作做实,警种做专、做精、做强,强调警力优化组合、科学配置,各守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共同发展,才能切实解决管理不顺、业务不精、队伍不强的问题,提高警种之间的协调作战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实战需要。
传统的警务运行方式成为了公安工作长远发展进步的束缚,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分局党委决定强力推进警务运行方式改革,专门成立了警务运行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在反复酝酿讨论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山亭区公安分局警务运行方式改革方案(试行)》及《刑事、治安案件办理分工管辖规程(暂行)》等配套性文件。改革坚持“科学配置,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夯实基础 ”的原则,对刑侦大队、治安巡逻大队和10个派出所警力重新组合配置,实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双人搭档式办案、放射型布警、集约型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警力配置不合理、警种职责不明确、警力分散、打防脱节,指挥员多、战斗员少、骨干远离一线等影响和制约当前公安工作发展的机制性问题,致力打造一支任务专一、职责明确,更趋专业化、专家化的基层公安警队。刑侦大队内设六个中队,即四个责任区中队、一个技术中队、一个基础中队,将预审业务划归警务科管辖。治安巡逻大队内设巡防中队、基础中队和三个外勤中队。各派出所统一设立“六室一厅”:副局长办公室、所长办公室、教导员办公室、刑侦室、治安室、110值班备勤室和警务大厅。刑侦大队、治安巡逻大队除大队长及基础、技术、巡防中队编制人员外,其余警力全部下沉到派出所刑侦室、治安室。派出所除所长及警务大厅、刑侦室、治安室人员外,其余民警全部下到各管区警务室,每个警务室配备1至2名民警,并根据需要配备保安队员若干名。在每个行政村各建立一个警务联络点,与村治保会联合办公,治保主任兼任警务联络员。同时,与治安双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保险公司聘用的村级保安队与警务室、治安卡点、警务联络点进行整合,组成村级巡防队伍,使整个山亭辖区形成一个防控大网,使犯罪分子进不来、干不成、出不去。
警务改革在运行方式上独具特色,实行刑警、治安警包所制,“二人一组、分田到户,三警联勤、优势互补,所队捆绑、责任共担,弹性化工作、动态式勤务”。
一是,“二人一组、分田到户”。“二人一组”即搭档制,每组确定一名案件主办人为探长,按照“双向选择”的方式搭配一名探员组成探组,是最小的作战单元。这次全局搭建的22个探组,是以岗位需要为第一标准,将能力互补、性格相容、思想合拍的民警组成搭档。作为探长,既负责本探组的工作,又要与搭档一起承担相应任务。改革后,除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长、刑侦大队长外,所有人员都是战斗员,全部参与执法办案,都有自己的“责任田”。通过搭档制,实现了业务骨干的均匀配置,彻底解决了指挥员多、战斗员少、骨干远离一线的问题。各探组之间人手相当、力量均衡,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可比性很强的竞争关系,可以最大限度的激发民警的活力和潜力。
二是,“三警联勤、优势互补”。改革后,驻所刑警、驻所治安警、管区民警全部参与派出所日常值班。实行三个警种共同值班、共同接处警,打防共抓、各有分工、协同作战,最大限度地发挥管区民警占有信息量大、治安警快速反应能力强、刑警掌握犯罪形势准的优势。在控制发案、治安管理、侦破案件工作中,三警定期通报辖区治安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互通有无,做到信息共享。由于三警的合成作战,也使得车辆、电脑、信息等警务资源得以集约使用,提高利用率和作用率,发挥了最佳效能。
三是,“所队捆绑、责任共担”。改革涉及到的警种和单位的考核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分开考核与捆绑考核相结合。分开考核,就是刑侦室负责所在派出所辖区内的各项刑事打击处理目标任务;治安室负责所有的治安查处目标任务;警务室不再担负破案抓人的职责,主要是集中精力抓防范。但在责任机制上,实行刑侦室、治安室和派出所长三者之间的捆绑考核。所长对两个业务室的所有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负总责。即对辖区内的各项刑事打击处理和治安查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时,依照规定在对刑侦室或治安室民警加减分的同时,对所长也相应加减分。刑侦大队长和治安大队长则分别负责全区的刑事打击处理和治安查处目标任务,并与所辖中队、探组和派出所长考核挂钩。同时,实行每月排名制度,根据月考核结果,将所有的所长、大队长、探组、警务室分序列拉出名次,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是,“弹性化工作、动态式勤务”。改革后,刑警、治安警和管区民警实行弹性工作制,以完成任务为主要目标,在派出所统一安排的值班备勤时间外,民警可以自主安排作息,以确保民警工作效能最大化。由于民警人人都有了“自留地”,将改变过去民警在办公室或警务室坐等报案的工作模式,转变为以入户调查、主动收集破案线索为主的实战动态型勤务。同时,在全面推行治安双保的基础上,以警务室为依托,定期组织各村保安队、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巡逻防范,构建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实现对全区社会治安的全方位、全天候控制。
现在,随着警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警务装备的增加,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分局将警力配置到了乡村一线,最大限度地提高了群众的见警率。无论是城区还是偏远山村,随处可见刑侦探组、治安探组以及管区警务室民警巡查防控、真诚服务辖区百姓的忙碌身影,出警速度和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大大提高了,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目前,山亭区“两抢”、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率大幅度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大大增强。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孙远秋(右一)探组民警发放手提电脑
探组民警整装待发
探组民警整装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