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8月15日讯(通讯员 翟博文 高广帅) 讨债不成本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行使权利,而债主赵某却因讨债将债务人马某打伤。8月15日,在山城派出所民警和村司法协理员的调解下,赵某承担马某的包扎医疗费98元,马某偿还赵某欠款及利息3045元。
赵某为山城街道某村农民,04年,赵某借给马某现金3000元钱,到期后,赵某多次向马某要债无果。今年,8月14日早9时许,赵某来到马家,说今年他的儿子考上了大学,让马某多少给一些,没想到马某竟一分不给,还掏出钱说:“不是没有,就是不想还。”赵某非常气愤 ,于是,两人在马某家门口发生口角,赵某顺手拣起一块石头朝马某头部打去,将马某打伤。马某拨打了110,山城街道驻村民警迅速赶来,在附近诊所包扎后,把他们同时带到派出所,治安民警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征求他们俩意见,问怎么处理,他们都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马某说明天就还钱,赵某说愿意拿医疗费,都愿意调解此事。
15日上午9时,在山城街道马某的村委会大院,街道司法所人员、村司法协理员和驻村民警对此起纠纷进行当场调解。最后,两人在协议书上签了字,相互兑现承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