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9月7日讯(通讯员 翟博文 高广帅)9月5日,发生在山亭区山城街道农民李某和他的叔兄弟小伟(化名)及他的“连襟”小张(化名)身上的一起事故纠纷,在街道司法协理员王大力的调解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5月5日晚,小张在家中盖的两间配房要垂顶,打电话给他的“连襟”李某,让他明日过来帮忙,最好再找一个,恰好他的叔兄弟小伟在李某家喝酒,于是6日一早,一同去给小张帮忙。6日下午2点左右,房子的垂顶工作完毕,小张弄了两大桌酒席款待前来帮忙的弟兄。4点半左右众人纷纷离去,喝的差不多的李某和小伟闲坐了一会,喝了点茶水也回去了。在回家的途中,小伟酒性发作,把自行车骑进路边沟,自己也被摔到沟里,导致左胳膊骨折,花费4300多元。这些钱都是由李某垫付的,其间,小张听说了此事,到医院看了小伟两次,但未掏一分钱。小伟病好后,李某跟“连襟”小张商议医疗费的事,他原本打算和小张各拿一半,可小张一分钱不愿掏,并说:“事故不是给他盖房时发生的,跟他没关系。”碰了一鼻子灰的李某只好问小伟要钱,小伟气愤地说:“如果你不喊我去帮忙,我怎么会摔倒呢?害得我3个月没能挣一分钱,还问我要钱,我还没问你要误工费呢!”
在商议未果的情况下,懊恼的李某一气之下,将小伟和小张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街道司法协理员王大力考虑李某、小张、小伟的特殊关系,于是着手进行民事调解。首先攻破小张这一关,告诉小张,虽然事故不是发生在你家,但跟你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如果不帮你盖房子,他就不会出事故,帮你盖房子,你收益了,你是收益人,他是受害者,对于此次事故,和你有间接因果关系,你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再说钱又不是你一个人全掏,你“连襟”还承担一半,他最亏,房子是帮你盖的,人家不收益还要帮你垫钱。试想如果你是小伟或者是李某,你的心情又会如何?小张听到王大力的这番深入的分析答应拿一半。做好小张的工作,又让李某扯诉,李某一听小张答应拿一半,才咽下这口气。考虑亲戚关系,李某不告了。最后小张拿出2300元给了李某,才平息了这场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