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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枣庄3月15日讯(通讯员 吉 喆 贾 斌)3月14日是国际警察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校园警察”徐新艳和她的同事一起来到所派驻的回民小学校,向学生们传授防火常识以及法律知识等,与学生们共同过一个有意义的“警察日”。
自2004年9月份以来,这个区城区内16所中小学设立了学校警务室,由驻地派出所派来驻校民警,师生们没有发生一起人身安全事故,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校园警察”。
“校园警察”徐新艳在课余时间和同学们在一起交谈,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
“校园警察”徐新艳在给学生上法制课
“校园警察”徐新艳(右一)和她的同事在教小学生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名小学生在穿防火服感受做消防干警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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