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3月22日讯(通讯员 徐明富)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所规定的监督范畴,认真修订,完善内部制度。抓制度建设,促工作开展。
修订完善制度。该区人大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意见。先后修订完善了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工作规程、人事任免办法、代表评议办法等。同时废止了区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法、个案监督办法等监督法没出台之前区人大常委会内部制定的一些监督办法。加强了对区级预算审查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为常委会提高议事质量,科学、民主监督奠定了新的基础。
健全管理制度。为提高机关内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该区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机关上下班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制度、值班制度、老干部服务制度等八项工作制度。制度的约束管理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促进了机关工作运转协调、规范有序、务实高效。
创新工作制度。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全体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管理地方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最基本形式,会议审议质量的高低,事关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事关人大的地位和权威。他们制定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督查工作办法。根据实际需要在常委会机关设立督察室。就常委会审议监督事项,特别是对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决议决定落实问题,监督政府、“两院”认真落实,限期向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初步实现了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树立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