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网枣庄5月21日讯(通讯员 张冬磊 记者 徐晓寒)居民交纳物业费后,垃圾处理费不再另行收取,由物业公司直接向环卫部门缴纳。这在《枣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然而薛城区天安二路世纪花园小区的居民们却在交纳物业费的同时,被枣庄市众托物业公司收取了5元/月.户的垃圾处理费,这种违规行为至今已经存在了一年多的时间。对于这种不合理的捆绑收费,小区居民多次找到物业公司交涉,但物业公司一直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在今年3月份被有关媒体曝光后,该物业公司既没有对上述违规收费行为作出任何解释,也没有采取任何整改、补救措施,消极对待居民诉求和舆论监督。然而就是这样一家违规企业,近日竟然入选为2006年度“全市物业管理优秀企业”,赫然出现在报纸的公示名单上,对此,世纪花园小区的居民们强烈不满,对评选的公正性表示置疑。
在某主办部门“关于表彰全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评选名单公示”中显示,2006年度全市物业管理优秀企业共有10个,其中枣庄市众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高新区的唯一 代表入选。按照公示里的说法,入选的物业公司都是经过“综合测评”后的优秀企业,但是世纪花园的小区居民们却不这样认为。
据他们介绍,自2006年1月份起,众托物业公司开始在收取水、电、煤气费和物业费的同时,违规收取5元/月.户的垃圾处理费。由于是一份收据捆绑收费,居民不交垃圾处理费,物业公司就不予收取水、电、煤气费和物业费。因为担心日常生活受到影响,居民们只好违心交纳。明明应该由物业公司缴纳的费用,现在却要由小区居民们分摊,“企业的经营成本怎么能转嫁到居民身上呢?”小区居民纷纷对此愤愤不平。据了解,世纪花园现有单元楼十余栋,已入住家庭近一千余户,按照垃圾处理费5元/月.户计算,仅此一项,物业公司每月就有近5000元的可观收入(一年6万元)。今年3月份以来,《枣庄日报-鲁南晨刊》和枣庄电视台“今晚新看点”栏目曾先后对此事进行曝光,小区居民也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收费、退还2006年以来多收的费用。但是至今,众托物业仍没有给小区居民一个明确的“说法”,消极对待居民诉求和舆论监督。“这样的物业公司怎么能入选优秀企业呢?”居民们对此很不理解,他们表示,在众托物业公司没有就违规收费做出解释、进行整改前,有关部门将其评选为优秀企业是不妥当的。目前,小区居民正在就众托物业的违规收费问题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众托物业退还多收的费用,并对其入选优秀企业一事提出了异议。
对于这次事件的后续情况,枣庄大众网将予以持续关注 。
相关链接:《枣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二款:凡已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居民,不再缴纳城市垃圾处理费,由物业管理企业向环卫部门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