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7月25日讯(通讯员 张冬磊 李若寒)电脑不能上网,入住10分钟要按钟点房标准收费。近日,深圳客商王先生在枣庄市某酒店消费时,因为受到酒店方面的误导而差点儿耽误了公司业务,不仅如此,酒店方面还强行收取了王先生60元的“钟点费”,最后在枣庄市市中区消费者协会的介入下,该酒店退还了多收的费用,并向王先生赔礼道歉。
今年6月12日,深圳客商王先生到枣庄出差,当天因急于给公司传输一封重要的电子邮件,他就近选择了市驻地某大酒店,入住前再三强调需使用电脑网络,该酒店服务前台人员承诺客房内的电脑可上网。然而入住后,王先生却发现电脑网络根本不能使用。王先生随即收拾行李要求退房。“退房可以,不过要交60元的费用”酒店工作人员提出,王先生入住的这10分钟时间,要按照酒店钟点房的标准收费60元,否则不能退房、不予退还押金。“欺骗消费者还要收取高额费用”王先生对此感到非常气愤。但是为了不耽误公司的业务,王先生违心交纳了60元的费用,办理了退房手续。
随后,他打电话向枣庄市市中区消费者协会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在调查取证后,当地消协明确指出,酒店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欺诈行为。经批评教育,酒店方面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退还了王先生交付的60元费用,并对酒店员工的行为深表歉意。由于王先生办理完业务后已回深圳,6月17日,当地消协按照王先生留下的地址,把钱款和酒店方面的致歉信一并汇出,7月22日,收到上述物件的王先生向枣庄市市中区消协打来电话表示谢意,至此,一起跨越枣庄、深圳两地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外地客商的权益的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