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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们在展示律师发给他们的新《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单行本
律师和小学生一起阅读新《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律师在给小学生分发新《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单行本
大众网枣庄9月3日讯(记者 张岩 通讯员 吉喆 建坤)9月1日是山东省枣庄市中小学生秋季开学的第一天,也是新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施行的第一天,枣庄市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来到辖区内的文化路小学,给同学们送去新学期第一份礼物――新《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单行本,受到师生们欢迎。2007年7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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