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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讯 “有组织做后盾,我们就可以放开手脚大胆干了!”拆迁现场几名干部议论着。日前,峄城区出台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失职问责机制,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试行)》,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实行容错免责、纠错防错、正向激励和失职问责机制,从制度层面为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峄城区结合拆迁工作实际,对棚户区改造中易出现的问题归纳成9项,符合其中之一的,可申请容错免责。这9项问题为: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符合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经过集体民主决策并有书面或视频、录音证明的;有利于全区棚改工作大局的;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主动采取措施尽力挽救的;为加快棚改步伐,精简合并法定程序的;为加快棚改步伐,采取先审批后及时补全材料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可予免责的。
对单位或干部个人提出容错免责的申请,该区棚改指挥部依据申请事项开展调查,出具书面调查报告。裁定委员会对申请事项和调查报告进行核实,作出认定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免责处理。对一时难以定论的,暂缓作出决定,实行暂挂制,期满后给予结论性意见,最后由工作牵头部门对容错免责事项存档备案。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消除了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干部的干事热情,形成“人人为棚改、人人敢担当”的工作局面。该区在短时间内完成了3个片区、3200余户征收工作,先后创造了四天完成总任务85%的“前湾速度”和三天完成总任务86%的“承汇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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