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岿

2016-08-08 来源: 枣庄三中 作者:
  沈岿,1970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宁波。高中求学于山东枣庄。1988年9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攻读法学专业。在北京大学先后于1992年、1995年、1998年获法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执讲师席。自1990年始,学习和研究旨趣转向宪政和行政法,曾经参加行政诉讼实践调查研究、"依法治国"局部实践调查研究、行政组织法研究以及"改革和完善电力行政执法体系研究"等课题,现主持"行政法平衡理论和准政府组织研究"课题。先后于1998年4月至6月、2002年1月至7月,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作短期访问研究。为人权研究访问瑞典、丹麦、加拿大,为政府信息公开研究访问德国。目前主要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
  社会兼职
  国家质检总局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委员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北京市行政法学会副秘书长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年法律顾问
  财新传媒法学咨询委员会委员
  经历
  1977-1985年,在上海求学直至初中毕业,后随户口在山东枣庄第三中学就读高中。
  1988年9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攻读法学专业。
  在北京大学先后于1992年、1995年、1998年获法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执讲师席。
  自1990年始,学习和研究兴趣转向宪政和行政法,曾经参加行政诉讼实践调查研究、“依法治国”局部实践调查研究、行政组织法研究以及“改革和完善电力行政执法体系研究”等课题,现主持“行政法平衡理论和准政府组织研究”课题。
  1998年4月至6月,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作短期访问研究。
  目前主要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
  著作
  1、《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美国行政法的重构》(翻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沈岿教授
  沈岿教授
  3、《谁还在行使权力——准政府组织个案研究》(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行政国的正当程序》(翻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5、《铗秤弹咏——在修远路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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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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