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枣庄推出8项利好措施化解房产库存

2016-06-2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姝华

解读《关于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大众网枣庄6月22日讯(记者 孙姝华)22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分别从鼓励合理购房消费、引导农民进城购房,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发展房产租赁市场、支持发展跨界地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8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鼓励合理购房消费,要将居民家庭首次、二次(未结清贷款)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0%和不低于30%,并适当降低契税收取标准,对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三年内的人员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1%-3%的购房补贴。引导农民进城购房,要调整完善农村居民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个贷业务设计,用好用足“农民安家贷”,对进城购房的农民、在编在岗的农村教师和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给予最低1%的购房补贴。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保障农村居民原有的合法权益。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各区(市)可采取政府收储、集体议价、公开竞价收储商品房及搭建商品房选购服务平台等方式,实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收购和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至90平方米,并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各类受灾群众、移民搬迁以及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的临时安置过渡用房。

  与此同时,发展房产租赁市场,支持住房租赁、鼓励以租待售,对长期滞销且符合条件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写字楼,可由政府收购或长期租用,改造为中小学、幼儿园用房。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以租赁方式解决办公用房缺口。积极发展工业、物流、养老、旅游、文化、教育、体育等跨界地产,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改造,进一步消化商品房库存,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另外,要加大对房地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提高贷款授信审批效率,及时发放贷款,促进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

  《关于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执行期限为自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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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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