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鼓励库存经适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

2016-06-2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姝华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枣庄6月22日讯(记者 孙姝华)22日,枣庄市召开解读《关于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枣庄将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收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鼓励库存经济适用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了解到,收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时,各区(市)可采用贴租、购买等方式,鼓励库存经济适用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确需建设的,可购买符合条件的中小套型商品房或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收购或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应以单套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存量小户型住房量较少的,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至90平方米。

  同时,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除按照上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安置外,还可作为各类受灾群众、移民搬迁以及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的临时安置过渡用房。适当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保障标准,增强中低收入家庭租住租赁商品住房的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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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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