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车讯

福克斯"爆炸门"事件 4S店私拆发动机 

        新福克斯竟然发生了发动机爆炸!

      2007年7月26日,山东省枣庄消费者何桂菱从山东省枣庄福泰光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以11.5万元的价格购得一辆福克斯两厢轿车。原本是一件喜事,可没想到的是,令人气愤与失望的事情随之而来。

      2007年8月25日晚7点多,何桂菱丈夫张玉国驾新买的福克斯携亲朋等4人行驶在枣庄薛城长江中路上。突然,轿车发出一声巨响,车内4人惊恐不已。张玉国强作镇定缓缓将车停在路边,下车后的情形让4人感到不可思议。“车后一溜油,手指头大小的铁块(片)散落了一地。”“天!发动机竟然爆炸了”。

      张玉国面对新车所发生的事情不敢相信。庆幸的是,车上无人受伤。事后他告诉记者:“如果当时在高速路上,后果不堪设想。”

      4S店保证给出满意答复承认车辆本身质量有问题

      事发后,事故车被拖到了枣庄福泰光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据何桂菱称:“接待我们的,是该店售后服务经理任泽军。了解情况后,店方表示,这是车辆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爆炸,让我们不用担心,一定会给出满意答复。”

      何桂菱认为4S店态度诚恳,对此次事故一定会给出圆满的解决方案,所有也就安心将事故车交给了4店。

      出尔反尔!4S店私拆发动机毁证据单方面鉴定结果推卸责任

      一个星期之后,何桂菱接到4S店的通知,事故检测结果出来了。当何桂菱再次看到自己的“新车”时,惊呆了:“发动机被拆成了三四个部分。”“发动机怎么被拆解了?”张玉国很诧异。他说:“之前陆续来4S店几次,没人告诉我们要拆解发动机。只是说要检测。而且什么时候拆解,如何拆解,谁来拆解,没人跟我们说过。”

      张玉国质疑:“拆解之前没有让我们签任何字,反倒是拆解完后,该4S店总经理才让我们签派工单。”

      相信熟悉汽车的朋友都知道,按照汽修行业规范,派工单必须在维修前交由车主亲自签字,哪有先斩后奏的道理?

      更让何桂菱、张玉国无法接受的是4S店的检测结果:该车发动机进过水,造成了捣缸。完全是车主使用不当造成的,与汽车质量无关,4S店不对此次事故负责。

        4S店背后有厂家:是长安福特让拆的

      之后面对媒体,该4S店售后服务经理任泽军一再坚持,是得到何桂菱、张玉国同意才拆发动机的。

      事后经媒体介入调查,该4S店售后服务经理任泽军承认,在打开发动机之前,双方并没有签订任何的书面协议。但,对于拆发动机,任泽军有自己的解释。

      任泽军:“他们在我们店买的,(拆解)是为了对他们负责任。如果是质量问题,我们会帮助他们做索赔。但是不拆的话,我们就不知道是质量问题还是人为的,不拆发动机很难判断。”

      当被问及,是否在拆开前开了派工单时,没得到同意怎么就擅自拆开了呢?任泽军答非所问,任泽军:“我们打电话问了厂家,厂家说不拆开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打开之后发现,发动机连杆弯曲断裂。”

      面对这样的结果,何桂菱无从举证,陷入了维权受阻的困境。厂家与商家的私拆发动机行为简单地将最直接的证据化解为单方面的事故鉴定材料,让事故结果直接由消费者自己承担。证据没有了,消费者如何才能维权?

      事发时间枣庄无雨进水爆缸可能性为零

      据有关方面报道,8月25日前后,枣庄地区不曾有雨,正常行驶不可能有涉水的可能,那么发动机进水造成爆炸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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