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车讯

维权:思域新车3月发动机大修两次 

       

      车主陈女士日前表示:自己买了东风本田思域CIVIC车后,非但没有带来便利,反而增加了很多烦恼和担心,一直处于与厂方及销售商的争辩周旋中。

      陈女士2007年7月22日在上海通本店购买了一辆本田思域款CIVIC车,想不到使用不到3个月内,新车发动机就因质量问题大修两次。与厂家反复交涉后,答应给修,但一直没修好,无奈之下,多次沟通,11月底,对方终于答应可以退车,但要陈女士将相关凭证都交出来,陈女士照办了。没想到,之后,对方又修改了协议内容,且改动颇大。对这些改动,陈女士难以认可,双方不欢而散。此后,厂家再无音信。到现在车用不能用,退不能退,陈女士说自己很失望无助。

      车主:退车过程反复多次,太累

      据陈女士描述,在车子出了问题与厂家交涉一个多月后,通本店的售后服务经理冯先生告知厂方同意给车主退车,要求陈女士把与购车、修车有关的凭证交付给他们,当天就会把车款退还给车主,至于具体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大约需要15天,对此陈女士表示同意。

      但直到12月4号,陈女士还没有收到厂家退车协议,电话问及冯经理,对方称在等厂家对协议内容的答复。对方没有按照事先约定履行承诺,反而先协议发送给厂方看,陈女士对此很生气,并要求查看协议内容,发现内容和之前约定的完全两样,陈女士认为这就是一个霸王条款,核心的退款内容要求车主将车子和与车子有关的所有凭证原件包括车主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全部交付给对方后,办理产权手续30个工作日后才给车主车款。陈女士当时电话问及为何协议内容和先前承诺的不一样,对方说第二天再电话沟通。

      第二天陈女士再次致电时,对方告知协议在等总经理审批。对此陈女士很是不解,这份协议的内容对方没有和自己沟通以及征求自己的意见,东风本田就一会说送到厂方审批,一会又说给总经理审批,不知道没有征求自己意见和同意的协议他们在审批什么。

      被此事弄得精疲力竭的陈女士12月7日再次致电冯经理,希望对方按照之前承诺给自己的条件尽快退车。之后通本店的总经理姚先生和车主进行了沟通,说会再和厂方协商。

      11日,姚经理致电给陈女士,依然坚持协议中所描述的那样,让车主把车子和相关凭证先行交付给他们,并在30个工作日内在办理完产权转移手续后将车款再退还给车主,可以的话车主可以和他们一起开立联名帐户。

      车主:希望厂家拿出诚意解决问题

      陈女士认为,东风本田既然答应退车,就应该拿出诚意来处理此事。如果按照协议,车主一旦将车子和凭证都交付给东风本田,车主手中就没有了任何实质性的权利和实物,所承受的风险性过高。而东风本田可以去做任何车辆产权变更的手续,如果按照他们所说,等车子的产权都已经变更不属于自己了,30个工作日后如果东风本田出现变故,自己的权利基本完全无法维护。因此陈女士坚持要求将车子及相关凭证交付之日东本就应该将车款同时退还给自己。对方在电话中当场就拒绝了陈女士的要求,并且称不需要再和厂方进行沟通。就这样,双方结束通话,不欢而散。此事不了了之,一拖再拖。

      买车是为了方便,陈女士说,没想到东风本田的车子质量如此之差,更没有想到东风本田的售后服务是如此的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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