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枣庄办公积金业务能用电子身份证了

2020-12-1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孟令洋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孟令洋 枣庄报道

  12月16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其官方微信“枣庄公积金”对外发布消息:即日起,凡持有山东省居民身份证的缴存职工,在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时,通过“爱山东”手机客户端申领并出示电子身份证,无需再出示实体证照,即可办理公积金业务。电子身份证与实体证照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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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达伟

责任编辑: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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