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肿瘤医院关于做好“应检尽检”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公告

2020-06-24  来源: 枣庄市肿瘤医院 作者: 枣庄市肿瘤医院

  枣庄市肿瘤医院关于做好“应检尽检”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持续强化医院感染管理,枣庄市肿瘤医院启动对全部进入医院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第449号)要求,我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一、实行应检尽检的人员

  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人(一名新住院患者限固定1名陪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述人员范围将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实时调整。

  二、检测内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三、检测费用保障

  1.收费标准:医保支付标准目前按照前期政府部门制定的150元/人次最高限价执行。

  2.医保支持

  (1)按参保地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支付,并按常规性检测规定每次就诊或住院限支付1次。本省参保患者医保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就诊医疗机构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补助。

  (2)对符合规定的省内异地就医新住院参保患者的核酸检测费用,在全省执行统一报销比例,由参保地医保部门按职工医保80%、居民医保60%比例报销。

  (3)外省参保人员在我省住院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与其他医疗费用一并直接结算拨付。

  四、检测标本采集转运

  核酸检测、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权威技术指南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核酸检测标本采集、运送、交接、保管、存储等环节也按要求执行。

  五、检测结果处置

  核酸检测结果若呈阳性参照处理流程、应急预案等进行应急处理。

  枣庄市肿瘤医院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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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达伟

责任编辑:种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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