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教育局最新提醒!(附投诉电话)

2021-04-07  来源: 枣庄市教育局 作者:

  致家长的一封信

  理性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

  亲爱的各位同学、家长:

  近年来,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发展迅速,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了教育教学的有益补充,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集中整治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同时提醒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选择培训机构时切记做到“六看”:

  一看证照是否齐全,合法的文化课程类培训学校必须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由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看授课教师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不得参加机构的培训活动,不得为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消费者若发现此类情况,可向教育部门反映。

  三看是否签订合同,不可轻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具体要求要体现在合同文本中,要保存好合同、交易凭证等证据材料,合同上培训机构的名称必须与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

  四看收费是否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收费账户是否为培训机构的收费专户,并且收费跨度不得超过三个月,并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机构如果违反收费规定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五看培训项目、收(退)费制度、投诉电话等是否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六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备。为帮助广大学生家长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可随时下载使用)。广大中小学生、家长,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事关您的权益,需要您的配合与支持!在培训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投诉或咨询:

  教育部门投诉电话:

  滕州市:0632-5531307

  薛城区:0632-4480011

  山亭区:0632-8811796

  市中区:0632-3697036

  峄城区:0632-7785229

  台儿庄区:0632-6701010

  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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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达伟

责任编辑:刘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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