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 最高奖50000元

2017-03-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姝华

  大众网枣庄3月30日讯(记者 孙姝华)30日,记者从峄城区人民政府获悉,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推进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峄城建设,峄城区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并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经调查确属新建违法建设的,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举报重大违建线索的有功人员,给予10000元-50000元重奖。

  据了解,此次行动治理范围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建成区以外的镇(街)驻地、国省道沿线、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也纳入此次镇(街)违法建设治理范围。

  重点治理的范围分为:一是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二是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棚户区、“一桥六路三园四校五片区”规划范围及影响重点项目推进和施工的违法建设。三是擅自在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国道、省道、街道等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严重影响市容的;临时建筑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按照许可内容建设或者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违法建设。四是擅自侵占城市山体山林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五是2014年以来,住建部和省规划督察遥感、土地卫星遥感发现的违法建设。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主动申报、自行整改违法建设。主动申报应到区城市管理局咨询办理。自行整改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不自行整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予以处罚;阻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地址:峄城区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水西路2号)

  举报电话:0632—7718111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学俊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 “回首·五年·枣庄”①——枣庄成绩亮眼

    11.jpg 22.jpg 33.jpg

    2012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持续加大的下行压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枣庄全市人民紧紧扭住发展不放松,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加快城市转型,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即日起,枣庄大...[详细]

    2017-03-30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