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埠支流河道污染 疑似有外来车辆非法倾倒不明液体

2017-04-2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河面的覆盖着一层白色的漂浮物

  大众网枣庄4月27日讯 近日,“朱子埠支流河道污染气味熏人”引发市民广泛关注,4月26日,市中区环保局发布了《关于朱子埠附近河道异味的调查情况说明》。经初步判定废水为含硫医药中间体废液或小炼油废液,疑似有外来车辆(槽罐车、敞开式桶装车)装有不明液体在枣曹路桥北侧非法倾倒。目前,专案组正在调取枣曹路两侧监控,排查疑似车辆,一旦锁定违法排污嫌疑人,将严厉查处。

  “朱子埠支流河道污染气味熏人”事件发生后,市中区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区公安分局、齐村镇、永安镇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现场排查发现,朱子埠支流光明路桥附近水质味道刺鼻,河面有零散分布类似油状白色膜状覆盖层,伴有凝结白色颗粒物物体。沿河道向上游排查寨子村桥情况与光明路桥相似,而抵达枣曹路桥时发现桥南味道刺鼻,桥北侧味道明显递减,到达上游小桥类似气味基本消失。

  根据现场情况,环境执法人员对河道上游枣庄永利化工有限公司和枣庄东涛化工有限公司两家化工企业进行检查,两家企业环保除尘脱硫设施均正常运行,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无废水外排。

  环境监测人员提取河道水样分送枣庄学院和滕州扬子化工公司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化验分析,截至目前,已完成液质进样,二氯甲烷萃取后化验,初步判定废水为含硫医药中间体废液或小炼油废液。

  结合现场勘查排查、对企业突击检查和水样监测数据等情况,初步判断分析认为,有疑似外来车辆(槽罐车、敞开式桶装车)装有不明液体在枣曹路桥北侧非法倾倒。

  目前,专案组正在调取枣曹路两侧监控,排查疑似车辆,一旦锁定违法排污嫌疑人,将严厉查处。同时,市中区环保局已将提取的水样送汇泉污水处理厂、泰和水处理有限公司做菌培养试验,通过技术手段分析如何有效治理河道污水。

  同时,专案组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相关线索,专案组将按照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兑现奖励。举报电话:8023901,举报邮箱:hbdc103@126.com

返回枣庄大众网首页>>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